他没有等待仙德瑞拉的回应,而是自顾自说了起来:“一个多月前,我恰好也路过那个小镇。镇如其名,是一个糟糕透顶的地方,不仅荒凉、老旧,而且那儿的居民悲惨的很,每天晚上都会受到已故领主幽灵的折磨。我听说那儿以前的领主叫约夏克伯爵,他是个年纪很大的糟老头子,也是个臭名昭著的色鬼。据说他玩弄过了镇上的每一个成年女子,不管美丑,只要给他瞧见,他就会派人将那女人抓回城堡中,接连凌辱虐待好几晚上,才会将女人放出来。这样的人,连畜生都不如,连异教徒都不齿,镇上的居民,居然有三成都与他有着血缘关系。”
“是么?但这故事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?”
“请听我说完,我美丽的小姐。我当时来到镇上,听到了这约夏克领主过世的消息,民间谣传,说了这样一个古怪的故事:在某个如今夜一般漆黑寂静的夜晚,约夏克独自一人离开了宫殿,他对属下的护卫说:他要去镇外的荒谷中与一位美貌的情人会面,死活也不让护卫们跟着他一起去。护卫们议论纷纷,说这糟老头子给魔鬼迷了心神啦,怎么劝也起不了作用,而他们也懒得在夜晚陪他外出胡闹。
约夏克虽然年纪大了,但却是一个武勇的骑士,他的剑术在王国内有口皆碑,说他年轻时曾做过国王的亲兵队长。他在这镇上住了四十多年,也曾经有过独自外出幽会的事情,因而谁都没有阻拦,而是放任他一个人走向荒谷之中。
第二天早上,人们没有在城堡中找到约夏克的身影。他们想起他昨晚说的事情,于是骑马狂奔,飞快的赶到荒凉的峡谷,他们没有找到活人,而是找到了那位已经被猛兽啃食过的尸体,经过验尸官的检验,他是被猛兽咬破了喉咙之后身亡的。在尸体周围,人们没有瞧见脚印,也没有瞧见动武的痕迹——约夏克从来没有试图拔剑,身上除了血迹,细麻布的紧身服上并没有撕扯的迹象。他一定是被野兽猛然咬住气管,随后大脑充血,当场就丧了命。”
史德利歌尔说到这儿,脸露微笑,稍作停顿,又说:“我听了那个故事之后,当时并没有在意,反而当场激发了灵感,为镇上的居民偷偷摸摸唱了一首欢快的曲子,这下可乐坏了这群可怜的大半辈子的苦命人们,他们将数不清的银币抛在了我的脚下,镇上的少女像发了情的猫一样朝我汹涌而来。他们要为我戴上领主的头环,为我的身上洒满鲜花,在那一天中让我像约夏克一样风流快活。”
仙德瑞拉的表情一点儿都没变化,只是问:”后来呢?“
史德利歌尔叹气说:“我识破了他们的阴谋,他们是想把我安在那个混蛋蠢猪的位子上,用少女的娇躯、庞大的财富和经年的美酒来将我麻痹。他们是想让我充当约夏克葬礼的祭品,以平息约夏克那个幽灵来自地狱的怒火。
我于是逃了出来,就像是吃了败仗的骑兵队长一样,丢盔弃甲,乔装打扮,轻装便行,风声鹤唳,将镇上居民塞给我的几千枚银币统统丢弃。只留下我的鲁特琴、竖琴以及长笛,还有一些药材和书籍。
我沿着道路往北方前进,又一路经过了大坟场镇、亡灵镇以及司丽泽镇,每到一处,我都会在那儿逗留表演,也会在酒馆打听消息,看看有什么捞外快的指望。我听说荒谷镇的幽灵被一个神奇的牧师给驱逐了,愿上帝保佑他的仆人;我听说大陆的东边燃起了战火,那儿的人日子比我们获得还要凄苦;我还听说这些小镇的镇外有吃人的野兽出没。接连好几天,人们都会在镇外荒凉的地方发现残缺不全的尸体,他们的死法全都一模一样——被猛兽咬破了喉咙,扯开了肚肠,叼走了眼珠,啃掉了手指。那些死者全都是当地的流氓、恶棍,罪有应得的胚子。
于是,我留上了神。我将我得知的情况向曼宁城的城主报告,他赏了我三十银币,又许诺说:能够将这吃人的野兽杀死的人,将会获得一百金币的赏赐,如果能将它活捉的话,更会有额外一百金币入账。
我加紧脚步,一路跟着那头猛兽的行踪,我知道这是一头具有智慧的野兽,又或者,我追踪的并不是野兽,而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,一个具有致命魅力的女人,可以吸引那些耐不住下身冲动的急色暴徒们纷涌而至,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在人迹罕至的角落,伪装成与受害者亲近的模样,将受害者毫无反抗的残杀、吞噬。
我没有将我的结论告诉任何人,但却并不是为了独吞这笔赏金。事实上,这些金币对于我所想要完成的事情而言毫无益处,我只是想等待一个机会,一个能让我与那位黑夜的女士单独碰面的机会,这个机会,能让我们两人面对面的坐下来,好好聊聊天,谈一些正事,联络彼此之间的感情。”
仙德瑞拉露出微笑,说:“你说的那位黑夜的女士,现在在哪儿呢?”
”啊哈!“史德利歌尔笑出声来,”幽默感,我的好小姐,正是我们这些严肃的南方佬所欠缺的宝贵品质。我们对主的敬意与日俱增,可与此同时却对他人失去了最纤微的容忍,因而我们成天板着面孔,似乎随时都要面对恶魔和异教徒的屠刀,却再也无法想象着充满笑容的生活。就凭您说出的这句妙语,您脸上绽放的美丽笑容,我一定会放了你。“
说着,他又在空中滑稽的摆弄双手,过了两秒钟之后,他从手中释放出白色的光球,仙德瑞拉脚下的泥潭,以及她身上紧绕着的黑色触手,就此消失不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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