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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 防盗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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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林陆骁刚拉开病房门,门外站着俩人。

他愣一瞬,不情不愿地说:“您怎么来了?”

张秘书躲在身冲他打眼色,林清远一贯的威严气势,蹙着眉头,俨乎其然道:“出去?”

林陆骁回头看一眼沈牧,挠挠眉角,表情尴尬,低嗯一声。

林清远多精明一人,瞄他一眼,背着手往里头走,声音不咸不淡:“背上的伤好了?”

“差不多了。”

他耸动耸动肩膀,示意自己好多了。

林清远哼笑一声,转头吩咐张秘书:“行,你去跟张医生说,给他办了出院手续。”

啧,林陆骁手卡上腰,拧眉瞧着眼前这老头儿,合着这半夜就是来寻自己的不痛快?

张秘书犹豫道:“人这才几天,伤都没结痂呢,绷带上还结着血呢。”

林清远:“我看他挺生龙活虎的呀,这不是还要往外赶么?”

林陆骁明白了,老头儿这是对他不满呢,撇了下头,刚要说话,被身后站起来的沈牧拉住,横斜他一眼,意思——好好说。转头又冲林清远恭敬道:“林叔,陆骁这就是在医院呆着闷了,出去溜溜弯儿,这您要不放心,我陪他出去,等会再给您送回来。”

自古孩子都是别家的瞧着顺眼,这几个孩子里,林清远打小就喜欢沈牧,这小子看着就比林陆骁靠谱,斯斯文文的,不像自家那小子,痞里痞气。

这当了兵还好些,前些年真是没法管。

林清远大手一挥,“走吧走吧,沈牧,你可别辜负了叔叔对你的信任,这小子忒能惹事儿。”

沈牧咧嘴一笑,“陆骁这几年变化不少,您放宽心。”

就这么一来一回把事情搞定了,临出了院门儿,林陆骁都觉得有些不可置信,这他妈怎么就把那顽固老头儿给说通了。

两人走到车门,沈牧拍拍车顶,示意他,“我送你过去,你没法开车吧?”

林陆骁一点头,把黑色冲锋外套套上,拉链扯到顶部,遮了里头的军衬,又挡了半张脸,夜里风有些冷,从领口灌进去,他缩缩脖子,钻进副驾座,手插|进衣兜里,斜看一眼刚上车的沈牧,没什么情绪道:“你是我爹亲儿子吧?”

沈牧一边打开cd一边瞥他,略觉好笑:“你丫醋劲儿还挺大。”

“屁。”林陆骁看向窗外,哼笑一声:“反正他看别人哪儿哪儿都好,就看我不舒服。”

“你爹那是对你要求高,他要不疼你,当年能阻止你么?凭空改了你志愿?他跟你妈离婚后你看他不也没再找么,他那时才四十多,人要再找一个,俩人生一小孩,还有你什么事儿?人不是没这么干么,而且当年他放弃了你弟弟的抚养权,到现在林启还恨他呢,他现在就你这么一儿子,能不疼你?你俩就是嘴硬,一毛病,绝对亲生的。”

确实,林陆骁从小干啥事儿都被林清远看不起,也不会夸人,就算难得做了那么件让人宽心的事儿,也几乎没怎么得到过父亲的表扬,对于林陆骁来说,哪天要是林清远表扬他了,那真是大姑娘上花轿——头一遭了。

沈牧驱车上路,打着方向盘瞥他一眼,话锋一转:“你跟那丫头怎么好上的?”

林陆骁手搭在窗沿,正转头看着路边的声音,听见这,呲笑了声,“想听八卦?”

沈牧道:“不能这么说,我这是关心你,换个问法,谁主动的?”

他认真思考了下:“说不好——”

“这有啥说不好的!”

林陆骁:“因为我没想清楚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。”

“还能啥时候!情商堪忧啊你——”

结果,林陆骁一拧眉:“我觉得我五年前可能就喜欢她了。”

不然那丫头离开时丢了一沓钞票的场景,现在回想他仍火冒三丈,有种被.嫖了,可人家真的明明就什么没做。

而且,那晚,不过是不小心坐上了被子里软软绵绵的小丫头,就急切地想要找个女朋友证明自己?

不正常——

太不正常!

沈牧仔细一盘算,五年前,那姑娘才十六岁啊!

“卧槽——”

想想又补了句,“你丫禽兽。”义正言辞的。

由于太惊讶,沈牧没忍住,爆了句脏话,方向盘差点没握住,什么时候还兴暗恋那一套了!不过,他很快调整状态,把住方向盘,冲他一竖拇指,“厉害,下回谁说你情商低,我第一个不同意!”

“滚——”

千言万语,化作冷淡的一个字。

……

蒋格对今晚的派对其实准备了很多,真当那穿着礼服的姑娘到了眼前,他居然莫名有些退却。

从小到大,还没一样东西能让他如此抓心挠肝的。哪次不是有求必应,又是蒋家的小公子,老爷子虽偶尔也会训他,但也是溺爱的很,舍不得这小孙子受一点儿委屈。要是被家里知道,上回给他绑酒店画乌龟是南初干的,老爷子必定能把这小丫头的片源给封杀了,虽然一开始心里气啊,但后来想想,真让老爷子知道,凭他的手段,南初肯定要吃苦头,他舍不得。

一开始给南初找那节目,本来就是个整人节目,是台里做点消防教育,又恰好能找些吃苦的小明星。

但后来的丛林生存游戏真的有点危险,他又舍不得,于是给她找了贺正平的电影,让她出演,小丫头一穿上那身藏青色的旗袍,勾手眉眼都是柳莹莹的风姿,贺导在他耳边也连连赞赏,“对了,这就是柳莹莹,我想象中的柳莹莹。”

那时,他叼着烟,看着黑幕前,那姑娘撑着一把油纸伞,半袖的开叉旗袍,露出的半截小臂跟藕断似得白,耳边是碎,低眉转,都是风尘女人的媚骨,可偏带着那股子冷艳,远看像朵艳花,近看,是小雏菊。

他给沈牧说是想睡。

那时是南初不甩他,气不过说的。

后来见她被人打,他在车里疯踹门要下车,他心里那阵惶恐,他终于明白,他是想对她好,想捧红她。

不想让她再被舆论埋没,不是没有看过那些话,连他一个大男人都觉得难听,更何况一个小姑娘,她不该被人这么对待。

有人觉得他草率,这他妈才认识多久啊,就觉得一姑娘跟天仙儿似的。

蒋格也觉得自己跟被人灌了*汤似的,可说不清道不明,就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他妈比不上南初,往后来,在去看别的女人,总会忍不住跟南初对比。

不如她漂亮,鼻子没她挺,脸没她小,皮肤没她好,哪儿哪儿都不如。

派对来的都是一些圈内人。

其实也就是想借此告诫一下——这姑娘,我罩着。

沈光宗那边说车已经从公司出时,蒋格已经第二百五十八遍问助理,“我这型怎么样?还行不?衣服呢?会不会太不正式了?!”

助理面无表情,机械回答:“还行,很好,您正式的都可以求婚了。”

蒋格一打响指,“好主意。”

助理:“您别乱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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